发布时间:2025-05-09 作者: 浏览次数:406
服务窗口:17
服务提供部门:人事处
服务对象:教职工家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办理方式:人工办理
承诺时限:
申报材料:《教职工死亡呈报表》教职工死亡呈报表.xls、所在单位出具的《教职工去世报告》
教职工去世报告.docx。
办事流程:
1.人事处下载区下载并填写《教职工死亡呈报表》;
2.提交《教职工死亡呈报表》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教职工去世报告》至人事处工资福利科(笃行楼南座516室);
3.提交上述资料三个工作日后,办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工资福利科办理并领取办理丧葬抚恤金的相关材料:
a.去世教工《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本注销页、户口本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余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一份委托书模板.docx。
4.办理人将人事处开具的相关材料交财务处会计科领取丧葬抚恤金。
是否涉及其他单位:否。
咨询电话:020-8711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