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类档案(各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学籍表、录取名册、毕业名册、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方案、硕博士学位档案等)利用服务

发布时间:2019-09-06 作者: 浏览次数:4519

服务窗口:22

服务提供部门:档案馆

服务对象:本校各学历层次全体毕业生(其中录取名册的服务对象还包括本校在读学生)

服务范围:只能申请利用本人名下档案材料,如在读期间的学籍表、成绩单、录取名册、毕业名册、硕士学位材料、博士学位材料、毕业生就业方案等各类学籍档案(仅限馆藏)

办理时间:周一、周三、周四、周五(周四下午不办理业务)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或人工办理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或3个工作日办理 

申报材料:

1.本人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类档案利用委托函》(登陆档案馆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由委托人亲自填写并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办事流程:
    校内人员,任选以下A、B两种方式均可:

A.如只需档案电子版(无档案证明专用章),则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scut.edu.cn/,点开“档案馆”,在“教学类档案利用服务”这个服务事项中提交申请,无需来现场。档案馆值班人员将于1-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加密发送电子版到申请者邮箱。

B.如需档案纸质版(加盖档案馆档案证明专用章),则利用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或毕业证或学位证)到师生服务中心22号窗口进行现场办理。

校外人员,任选以下A、B两种方式均可:

A.在线申请,线上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利用者首先登陆http://my.scut.edu.cn/up/up/offCampus这一网址,进行在线注册。之后用所注册的账号,登录https://ehall.scut.edu.cn/,在“教学类档案利用服务(面向校外人员)”这个服务事项中提交档案利用申请。

2)档案馆值班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将于1-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利用者所申请的是档案电子版(无档案证明专用章),则加密发送电子版到申请者邮箱;若利用者所申请的是纸质版(加盖档案馆档案证明专用章),则通过顺丰快递寄送给申请者。

B.委托他人来馆现场代为办理

  利用者如不能亲自来馆现场办理,除可本人在线申请外,亦可委托他人来馆现场代办,具体流程如下:

1)利用者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档案馆首页的【下载专区】-【工作表格】中,下载“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类档案利用委托函.doc电子版,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并手写签名。

2)委托人将手写签名后的委托函和身份证件扫描或拍照,再将文件发送给被委托人打印。被委托人应带齐下列纸质材料: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师生服务中心22号窗口现场办理。

是否涉及其他单位

咨询电话020-87113040(五山校区),020-39381155(大学城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