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管理

发布时间:2019-09-06 作者: 浏览次数:527

服务窗口:8

服务提供部门:综合办

服务对象:全体教职工,五山校区学院学生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四下午不办理业务)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人工办理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申报材料:办理户口迁入者,持落户材料、身份证和工作证。

1.户口首页及内页借出:线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签名.所在单位线上审核通过后,持本人工作证/学生证前来办理借出;

2.《同意落户证明》开具;符合落户条件的师生根据广州市公安局要求的落户材料准备,到办事大厅核验后开具;

3.《同意迁出证明》开具:

  (1)前往市外请持拟迁入地《准迁入证明》到办事大厅开具;

  (2)前往本市房产请根据广州市公安局要求的材料准备好,带到办事大厅进行核验和登记后,开具《同意迁出证明》

办事流程:教职工(调入/人才引进/应届生就业/博士后进站)持广州市公安局办理相应类别人员落户要求的材料到现场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是否涉及其他单位是。涉及申请人所在单位,校内各单位均需要授单位审核权限

咨询电话020-8118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