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30 作者: 浏览次数:1268
服务窗口:38
服务提供部门:财务处
服务对象:全体教职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四下午不办理业务)
办理方式:人工办理
承诺时限:
申报材料:(1)发放抚恤金:①人事处开具的抚恤金、丧葬费领条(注明收款人姓名)、发放说明:②校医院办理相关手续(签章)③提供收款人的银行账号(如果收款人是校内职工,则提供人事编号)。(2)校内转账业务:①收款单位签发《缴款单》;《缴款单》应注明单价、数量。金额达到3000元的,需收款单位加盖公章。②付款单位经办人、经费主管在《缴款单》上签字。
办事流程:
(1)发放抚恤金:人事处签发、校医院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记账并付款
(2)校内转账业务:校内收款单位签发、校内付款单位签字确认、财务处记账
是否涉及其他单位:是。校医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87110162-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