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2 作者: 浏览次数:178
服务提供部门:人事处
服务对象:教职工
服务描述:因个人或者单位办理资质审核、教工参加项目投标、购房等原因,需办理参保证明的,单位经办人提交参保证明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后发送参保证明电子版至 经办人学校邮箱,经办人直接彩色打印即可。
服务流程:
联系方式:020-87110389
备注:技术问题请咨询8711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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