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1 作者: 浏览次数:332
服务提供部门:人事处
服务对象:教职工
服务描述:
教职工在办事大厅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一体机打印证明或在办事大厅导出自行打印证明。
服务流程:
温馨提示:
证明打印功能在申请办结后开放,打印路径如下:
路径①:办事大厅→我的申请→办结事项→找到对应办结事项的“导出”按钮;
路径②(该路径办结十天内有效):办事大厅→首页的“在办事项”→点击进入对应办结事项→申请表单最下方的“导出”按钮。
联系方式:020-87110378
备注:技术问题请咨询8711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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