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1 作者: 浏览次数:332
服务提供部门:人事处
服务对象:教职工
服务描述:
教职工在办事大厅发起申请,申请用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非“其他”项且人事信息无需修改的,系统自动通过。审核通过后,可在“我的申请-办结事项”中找到对应办结事项的“导出”按钮,自行打印证明,也可在一体机进行打印。
服务流程:

温馨提示:
证明打印功能在申请办结后开放,打印路径如下:
路径①:办事大厅→我的申请→办结事项→找到对应办结事项的“导出”按钮;
路径②(该路径办结十天内有效):办事大厅→首页的“在办事项”→点击进入对应办结事项→申请表单最下方的“导出”按钮。
联系方式:020-87112142
备注:技术问题请咨询87110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