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1 作者: 浏览次数:314
服务提供部门: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
服务对象:二级单位
服务描述:申请校内单位固定电话停机保号业务(电话暂停使用但保留号码)。
申请上限(条件):单位个人缴费用户需缴清电话欠费和预存停机保号费用。
服务启停时间:长期有效。
办理时限和说明:办理成功后,从次月开始收取停机保号费。
服务流程:
联系方式:87114283,87110596-8805(分机)
备注:技术问题请咨询8711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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