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30 作者: 浏览次数:165
服务提供部门:档案馆
服务对象:校外人员
服务描述:申请人只能利用本人名下的科研专利、软件著作权、科研项目等材料(只要是完成人之一即可),利用方式有打印纸质版盖档案证明章或发送电子版到申请人邮箱。当申请人因专利转让需要取走证书原件时,应由专利第一完成人在线上提交申请,审批后由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专利转让合同原件领取专利证书原件。
服务流程:
联系方式:020-39381155(大学城校区);020-87111964(五山校区)
备注:技术问题请咨询87110228-3
我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