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师生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22-11-25 作者: 浏览次数:245

      第一条 爱岗敬业,守职尽责。热爱师生服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戴耳机听音乐、看视频以及做与师生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第二条 举止文明,服务热情。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面带微笑,自然真诚。严禁与师生争吵,出现纷争时应及时向窗口负责人、大厅工作人员或师生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反映。

      第三条 依规办事,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办事流程办理师生服务审批事项,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搞特殊化。

      第四条 顾全大局,首问负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窗口团结协作,师生询问办理服务事项有关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回答,不属于本岗位范畴的,应耐心详细地告知师生应去的窗口。

      第五条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审批权限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师生的宴请、礼物和礼金。

      第六条 着装得体,朴素大方。窗口工作人员服饰穿戴整洁,仪表端庄,不着奇装异服。

      第七条 窗口整洁,摆放有序。保持窗口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私人物品放在隐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