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职称证明申请

发布时间:2024-12-20 作者: 浏览次数:73

服务提供部门:人事处

服务对象:教工、博士后

服务描述:

办理对象:在职在岗正式教职工、在站博士后

审核通过后,可在“我的申请-办结事项”中找到对应办结事项的“导出”按钮,自行打印证明,也可在一体机进行打印。

服务流程:

温馨提示:

证明打印功能在申请办结后开放,打印路径如下:

路径①:办事大厅→我的申请→办结事项→找到对应办结事项的“导出”按钮;

路径②(该路径办结十天内有效):办事大厅→首页的“在办事项”→点击进入对应办结事项→申请表单最下方的“导出”按钮。

联系方式:020-87112142

备注:技术问题请咨询87110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