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抚恤金办理

发布时间:2025-11-17 作者: 浏览次数:10

服务窗口:28

服务提供部门:人事处

服务对象:学校事业编制去世人员家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四下午不对外)

办理方式:人工办理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教职工死亡呈报表》1式2份;

2.《教职工去世报告》1式1份;

3.《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余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1份。

办事流程:

1.人事处下载区下载并填写《教职工死亡呈报表》2份(由去世人员单位协助下载、填写、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去世人员单位出具1份《教职工去世报告》(单位盖章);

2.提交2份《教职工死亡呈报表》和1份《教职工去世报告》至1号楼人事处窗口;

3.提交上述资料7个工作日后,办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1号楼人事处窗口办理并领取丧葬抚恤金的相关材料:

a.去世教工《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b.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余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1份;

4.办理人将人事处开具的相关材料交财务处会计科领取丧葬抚恤金。

是否涉及其他单位:是。各去世人员单位

咨询电话:020-871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