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7 作者: 浏览次数:10
服务窗口:28
服务提供部门:人事处
服务对象:学校事业编制去世人员家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四下午不对外)
办理方式:人工办理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教职工死亡呈报表》1式2份;
2.《教职工去世报告》1式1份;
3.《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余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1份。
办事流程:
1.人事处下载区下载并填写《教职工死亡呈报表》2份(由去世人员单位协助下载、填写、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去世人员单位出具1份《教职工去世报告》(单位盖章);
2.提交2份《教职工死亡呈报表》和1份《教职工去世报告》至1号楼人事处窗口;
3.提交上述资料7个工作日后,办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1号楼人事处窗口办理并领取丧葬抚恤金的相关材料:
a.去世教工《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b.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余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1份;
4.办理人将人事处开具的相关材料交财务处会计科领取丧葬抚恤金。
是否涉及其他单位:是。各去世人员单位
咨询电话:020-871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