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服务

服务窗口18-19

服务提供部门:保卫部(处)

服务对象:电动车车主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四下午不办理业务

办理方式人工办理

承诺时限

申报材料:

办事流程:  

一、办理对象:

1.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

2.学校及校属各单位聘请的有效合同期内的合同制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3.在校内拥有产权房的户主及其直系亲属;

4.租住在校内私人产权房的租户及其直系亲属;

5.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在读学生家长;

6.驻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指经学校批准的经营机构、商业网点、摊点、快递等服务机构);

7.五山校区2021年10月31日前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在校学生;大学城校区2021年11月14日前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在校学生。

(上述第1至6类申办人员以家庭为单位限办一证,第7类申办人员以个人为单位限办一证。)

二、办理类型:

校园通行证种类分为正式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两种。

1.已领取广州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学校根据人员的不同类别,分类核发正式校园通行证。

2.未领取广州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但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学校暂予核发临时校园通行证。临时通行证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办理条件:

1.五山校区2021年10月31日前和大学城校区2021年11月14日前已登记报备的电动自行车,可由申办人员直接通过小程序登记车辆(原登记车辆已更换的,可直接登记更换车辆信息);

2.五山校区2021年11月1日后购买且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校内各类申办人员(见《华南理工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如确有办证指标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师生服务中心18-19号窗口,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校园通行证。

3.大学城校区2021年11月15日后购买且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校内各类申办人员(见《华南理工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如确有办证指标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交至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B1栋-422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校园通行证。

四、推进情况:

1.2022年3月15日起,通过“华工电动车管理系统”小程序扫码登记信息及考试,经审核通过后预约校园通行证安装时间及地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按预约时间及地点到现场安装校园通行证(其中,大学城校区校园通行证安装时间初定为5月1日至10日);

3.2022年6月30日起,禁止未安装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进入校园及在校内行驶;

4.2022年10月1日起,禁止临时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进入校园及在校内行驶;

5.2023年11月1日起,根据广州交警发布的《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禁止安装广州市过渡号牌的电动车进入校园及在校内行驶。

五、具体操作:

1.关注“华南理工大学”或“华工安全卫士”公众号,点击下方“为你服务”或“业务办理”,再点击“电动车登记办理”;

2.登陆小程序填写个人信息及车辆信息,并通过安全考试(80分及以上);

3.经审核通过后,预约校园通行证安装时间及地点;

4.按预约时间及地点到现场安装校园通行证。

六、其他事项:

1.五山校区二级单位公车须填写《五山校区校内单位公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见附件4),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保卫处106室,由保卫处统一通知安装校园通行证安装。

2.大学城校区二级单位公车须填写《大学城校区校内单位公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见附件5),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保大学城管委会办公室B1栋-422室,由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通知安装校园通行证安装。
附件1:五山校区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docx
附件2:大学城校区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docx
附件3: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申请操作流程.docx
附件4:五山校区校内单位公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docx
附件5:大学城校区校内单位公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docx

是否涉及其他单位

咨询电话020-87110971(五山校区);020-39380165(大学城校区)